一、EN 71 的核心定位与适用范围
所有 “玩具” 定义范围内的产品:如毛绒玩具、塑料玩具、木制玩具、电动玩具、拼图、儿童骑行玩具、玩偶等;
判定标准:以 “主要供 14 岁及以下儿童玩耍” 为核心,即使产品未明确标注 “玩具”,若功能或设计指向儿童玩耍,仍可能被归类为玩具并适用 EN 71。
二、EN 71 的核心测试内容(重点部分)
1. EN 71-1:物理和机械性能测试
关键测试项:
小零件测试(≤3 岁儿童玩具不得有可脱落小零件,避免误吞窒息);
锐利边缘 / 尖端测试(金属、塑料等部件不得有危险锐利边缘或尖端);
绳索和弹性绳长度限制(避免缠绕颈部导致窒息,如玩偶的围巾、拉绳玩具);
稳定性测试(如儿童骑行玩具、学步车需防侧翻);
间隙与夹缝测试(避免手指、肢体被夹伤,如玩具门、齿轮间隙)。
2. EN 71-2:易燃性测试
关键要求:
玩具材料的燃烧速度不得超过标准限值(如绒毛玩具、儿童布偶的面料需通过阻燃测试);
某些高风险材料(如假发、薄膜)有更严格的燃烧性能要求。
3. EN 71-3:特定元素的迁移测试(重金属限制)
管控元素(共 19 种,核心包括):
铅(Pb)、镉(Cd)、汞(Hg)、铬(Cr)、砷(As)、锑(Sb)、钡(Ba)、硒(Se)等;限值要求:
以 “迁移量” 为标准(而非总含量),例如:铅的迁移限值为≤90mg/kg,镉的迁移限值≤75mg/kg(不同元素限值不同,且针对 3 岁以下儿童的玩具要求更严格)。
4. 其他重要部分
EN 71-4:化学实验玩具:针对含化学物质的玩具(如儿童实验套装),限制有害物质含量,要求标注安全使用说明;
EN 71-5:非实验用化学玩具:针对含胶水、颜料等化学物质的玩具,管控有害成分(如甲醛、溶剂);
EN 71-12:N - 亚硝胺和 N - 亚硝基化合物:2021 年新增,限制玩具中可接触橡胶部件(如安抚奶嘴、咬牙胶)的 N - 亚硝胺含量(致癌物质);
EN 71-13:嗅觉板和味觉玩具:针对依赖嗅觉 / 味觉的玩具(如香味贴纸),限制有害化学物质。
三、EN 71 与 CE 认证的关系
EN 71 是欧盟玩具类产品的协调标准,符合 EN 71 即被视为满足欧盟《玩具安全指令》(2009/48/EC)的基本要求;
玩具产品需通过 EN 71 测试后,才能由制造商 / 进口商签发符合性声明(DoC),并粘贴 CE 标志,合法进入欧盟市场。
四、合规流程(出口欧盟玩具企业参考)
判定产品是否为 “玩具”:确认是否供 14 岁及以下儿童玩耍,避免误判;
确定适用的 EN 71 部分:根据玩具材质(如毛绒玩具需 EN 71-1、-2、-3;化学玩具需额外加测 EN 71-4);
委托欧盟认可的实验室测试:测试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实验室出具(如 SGS、Intertek 等);
准备技术文件:包括测试报告、产品说明书、设计图纸、DoC 等,需保存 10 年;
粘贴 CE 标志:确保标志清晰、永久,与产品适配;
进口商责任:欧盟进口商需确认产品符合 EN 71,协助应对欧盟市场监管。
五、注意事项
EN 71 标准会定期更新(如限值调整、新增管控物质),需关注最新版本(如 EN 71-3:2019+A1:2021);
部分欧盟成员国可能有额外要求(如德国对玩具的标识要求更严格),需结合当地法规;
未通过 EN 71 测试的玩具可能被欧盟海关扣留、召回,甚至面临罚款。